释义 |
企业家移民的申请资格申请人在近十年内有三年以上的成功营商经验;申请人拥有加币30万元(约为人民币200万元)之个人净资产,包括银行现金存款、房地产物业、公司股份和有价证券等;申请人在提交移民申请时需要申请者必须在申请之日的前五年中至少有三年经营控制一家合法企业的经验,或有一定比例的股份。申请者必须有30万加币的合法的净资产。申请者必须有意愿和能力控制加拿大一家合法企业。1) 你必须对该企业进行确实积极的管理,2) 能创造一个以上加拿大居民的就业机会,且不得为申请人亲属;你必须在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两年内满足以上条件。3) 该企业家移民必须持有一家合法的加拿大企业大于33.3%的股份。4. 企业家必须向移民官提供a. 在成为永久居民后不超过6个月,必须向移民局申报住址以及电话号码;以及b. 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后18-24个月期间,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满足企业家移民之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