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可以。
 机动车注销是指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了国家规章的强制报废标志、灭失或者交通事故已经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拥有人需要为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
 机动车注销所需要的提交的材料有: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6、如果车辆是属于监销的校车、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车辆销户的条件如下:
 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需办理报废的车辆。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的;
 2、机动车灭失的;
 3、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因此,车辆卖给他人之后没有办理过户这种情况,车辆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原车主的,这种情况是可以办理销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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