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亲欠下的债务子女不一定还债。 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一般情况下,法律上父亲欠的债,子女不必还。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是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有民事权利,父亲既无需替孩子偿还债务,子女也不用替父亲偿还债务。父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义务,子女不具有偿还义务; 2、父亲欠债子女用不用的情况是,父亲死亡,有遗产还有债务。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死亡用遗产偿还生前债务,仅以遗产数额为限。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追讨个人欠款方法如下: 1、最好能采取局面形式,由借款一方立借据,交给债权人收持保管。如果实在要采取口头方式,则最好请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到场作证; 2、借据一般应详细载明双方的姓名、借款金额(大小写均应清楚明确)、期限、利息、还款时间等基本条款; 3、同一借款如遇须顺延的情形,应立新借据,不要嫌麻烦; 4、夫妻或家庭中以一人的名义借款给共同使用,一定要注明其用途,并署上夫妻双方、家庭成员的姓名。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父亲所欠的债,儿子都是没有义务进行偿还的。但如果儿子出于孝道而替父亲清偿债务的话,那么法律也是允许的。例外的是,如果父亲去世,留下遗产给儿子继承的话。那么儿子就应该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替父亲清偿生前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