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是五千。 (一)离休人员。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满35年,按90%计发。工作满30年,不满35年,按85%计发。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按80%计发。 2、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满35年,按90%计发。工作满30年,不满35年,按85%计发。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按80%计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