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投保人与丈夫离婚的情况? |
释义 | 离婚后的保险处理方式:可以更改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或符合条件的他人,并协商取回保险款项。被保险人可提供赔偿或直接退保取回现金价值。自杀情况下,保险公司按合同给付保险金,但自保单生效两年后自杀则可拒绝赔付。离婚后保险受益人有效,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夫妻互相投保退保需平分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属夫妻共同财产需平分。 法律分析 离婚后投保人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联系保险公司,申请将投保人更改为被保险人本人或符合保险条件的其他人员。如果投保人想要取回购买保险的钱,则必须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被保险人可以提供赔偿,还可以直接联系保险公司退保,取回保单的现金价值。否则,保单将会失效。 一、投保人自杀保险公司赔不赔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但自保单生效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二、离婚了保险受益人是否有效 离婚了保险受益人有效的标准: 1、如果离婚后保险仍在有效期内,保险受益人是有效的,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保险受益人,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只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即可; 2、夫妻双方互相投保,如果想退保,需要将保单的现金价值分成两半; 3、如果继续投保,保单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保单的现金价值需要平分。 结语 离婚后的保险处理方式包括更改投保人、协商取回保险款项,或联系保险公司退保。自杀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离婚后,保险受益人仍然有效,只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即可变更。退保时,保单现金价值需要平分。保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现金价值也需要平分。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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