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婚姻是否有纪录? |
释义 | 胁迫结婚的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只有因胁迫结婚而受害的一方有权提出撤销申请,以保护其婚姻自由和合法权益。尽管胁迫婚姻已成立,但受胁迫方仍可在成婚后提出撤销申请,确保其真实意愿得到尊重。 法律分析 可撤销婚姻有记录。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根据规定,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人。这是由于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受胁迫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能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婚姻关系违背受胁迫方的意志。 为了贯彻执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受胁迫方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婚姻意志,尽管胁迫的婚姻已经成立,但是受胁迫方仍可以在胁迫的婚姻成立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其婚姻效力的申请。 拓展延伸 婚姻撤销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婚姻撤销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婚姻撤销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婚姻撤销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双方自愿、婚姻存在严重缺陷等。具体的程序包括提交撤销申请、提供相关证据和文件、进行庭审等。此外,还可能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和遵守法庭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婚姻撤销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进行婚姻撤销时应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可撤销婚姻记录的法律规定保护了受胁迫方的权益。如果一方因受到威胁而被迫结婚,他/她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这种胁迫是指以对方或其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的威胁为手段,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虽然胁迫婚姻已经成立,但受胁迫方仍可以在婚姻成立后提出撤销申请,以保障婚姻自由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撤销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因法律体系不同而有所差异,应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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