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做股东有风险吗 |
| 释义 | 不会承担什么责任,没有风险。 股东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以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不承担公司经营方面的连带责任,即使公司将来出现债务问题,也不需要股东负什么责任。如果是公司的股东,实际上对于个人也没有什么风险。 一、公司出了问题,股东有责任吗? 如果公司有问题,股东应该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只是公司的投资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对公司的经营不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公司未来出现债务问题,也不需要股东承担任何责任。更换股东的程序非常简单。可以将有关材料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注销了还追究股东责任吗 公司注销后不会追究股东责任。原因具体如下: 1、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公司注销后股东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2、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本人,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破产清算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公司破产后,公司财产的处理如下: 1、破产公司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均由破产管理人进行接管; 2、债权人需要在收到通知或在破产公司后,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供相关的凭证等待债务清偿; 3、债务人需向破产管理人清偿所欠债务,公司破产不代表债务的免除; 4、公司员工需对工资数额进行确认。 三、股东还有什么风险 股东由于经营不善或者所处的法律地位而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1.出资损失的风险 股东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但股东的出资不一定都能收回。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者公司选择的项目不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都有可能导致公司失败,使股东的出资付诸东流。股东投入的越多,损失的风险就越大。 2.得不到收益的风险 股东对公司出资后,经营得好会有收入,从而得到回报,如果经营得不好,公司没有收入或者亏损,股东就不会有收益,这也是一种风险。 3.法律风险 (1)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该股东与公司为连带债务人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独立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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