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要强化学校作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校长负责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义务教育学校逐一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制订了完善的作业管理办法,是否建立了作业总量调控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是否做到了绝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是否建立了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制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