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照在家找不到如何办 |
释义 | 1、如果实在找不到的,就只能到当地出入境大厅补办护照。 2、带齐材料(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本人身份证等,和首次办理材料相同)到当地出入境大厅申请补办护照。 3、工作人员受理、审核。 4、通知领证后,到办证点领取新的护照。 一、护照丢失如何办 必须到当地警察局挂失,如果确定护照丢失,要尽快去当地的派出所或警察局报案挂失。根据有关规章,对于护照丢失的,可以补办,带齐证件到出入境部门,直接办理即可。申请被盗、遗失补发,须在申请表内注明,并填写《申办出入境证件确认书》。申请换发护照的,原持证须一并提交,由受理民警核验后,当场剪角发还: 1、必须到当地警察局挂失; 2、首先要做的是即刻到管辖地公安机关备案,然后到公安机关所在地省级以上报纸登报申明该护照作废; 3、带齐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的相关受理部门接受审核; 4、仔细阅读申请补办护照回执,确认无误后签字; 5、耐心等待新护照下发,一般办理的时限为登报声明满3个月后10个工作日(县、市为15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护照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章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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