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给儿子养老靠女儿怎么办 |
释义 | 没有道理。法律规定,儿子和女儿一样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把财产都分给了儿子们,却要求女儿承担养老的责任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样也不符合情理。在儿子有经济能力养老的情况下,女儿可以拒绝。虽然养老是孩子们的义务,但是如果老人不能一碗水端平,不仅会影响家庭关系甚至是孩子们之间的关系,更会影响社会的和谐。如果发生这样的事,应该要求街道办或居委会、村委会,直至当地妇联出面协调。 一、父母有儿子女儿的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儿子女儿的继承权是一样的,有特殊情形的除外。儿子和女儿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出嫁女儿赡养义务需要承担么 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儿子有份,女儿没有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一些女儿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