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去世留下的财产不想公婆分这个钱,我可以转移到女儿身上去吗,或者这个钱给女儿买套房子 |
释义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丈夫去世若留有遗嘱,应按照丈夫的遗嘱进行分配。若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丈夫留下的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按法定继承办理的话,首先应确定哪些是丈夫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妻子的财产,另一半则属于丈夫的财产。 其次,对丈夫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丈夫的妻子、子女、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均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丈夫的妻子、子女、父母享有法定继承权,一般情况下,需将丈夫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人的数量均等分配。因此,通常情况下,丈夫的遗产不能只由子女独占,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有权继承其中的部分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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