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 刑警队打电话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一般刑警队要进行传唤的话是会用单位的电话,大多数还是通过派出所进行传唤的。而且,传唤以后,肯定是要被传唤人去公安机关的,不存在仅通过电话联系的沟通。 刑警打电话传唤是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措施。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