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拿出来租房子不划算吗 |
释义 | 不一定不划算。为了改变公积金的尴尬局面,许多地方政府也做了各种探索,如今公积金除了能用来贷款买房外,还能租房、装修甚至看病等其他用途。可许多人有一种观念,认为公积金要留着今后买房,所以提出来付房租“不划算”,其实从理财角度看,提取公积金租房反而更划算。 综合这几条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对于未来一两年内没有买房意愿,还会继续租房生活的人来说,完全可以先把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房租,而自己原本应该用于支付房租的资金则可以用于投资。 而当你准备在未来一两年内享受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买房的话,也只要算好时间,提前申请停止公积金冲房租就行了。 同样的思路,用在房屋改造、装修、支付物业费、医药费等其他政策允许的生活支出上也同样适用,都可以把原来躺在公积金账户里睡大觉的低息存款激活,从而增加自己身边的可支配收入,等到要买房前再停止支付,从而让公积金发挥最大的理财效用。 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年冲”,在每年4月或9月使用账户余额直接冲抵贷款本金;另一种是“月冲”,按月使用账户上的余额冲还当月的还款额(本息一起冲)。一般人都觉得年冲更合算,因为可以直接冲本金,从而节省更多的贷款利息。可事实上年冲未必真划算。 由于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利息很低,因此公积金冲还贷的首要原则是尽可能用公积金低息存款来冲减高息的商业贷款。而在组合贷款中,无论选年冲还是月冲,公积金账户余额都会自动优先冲还公积金贷款部分,后冲还商业住房贷款部分。对月冲来说,由于月供是固定的,因此不管先冲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部分,自己实际还需现金偿还的贷款金额都是固定的;而对于年冲来说,一次性冲还大量公积金贷款的本金部分后,今后反而无法享受到低息贷款额度了,几次年冲后,可能就会出现低息的公积金贷款已全部还清,而高息的商业贷款却还留有许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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