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过世了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东西 |
释义 | 人过世了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2、公积金所在单位的提取证明; 3、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4、购买住房的相应证明; 5、其他证件。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1、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2、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3、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综上所述,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如果职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或取得退休证,可以把公积金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职工出国定居和死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还有购买、自建、翻修、大修住房的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的额度不可以超过消耗资金的总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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