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库做生意违法吗 |
释义 | 在属于自己的车库开店,需要征得利害业主的同意,到工商局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才是合法的。 车库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先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经辖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相关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材料并盖章后,方可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工商部门在核发类似车库开店营业执照时要十分谨慎,严格把关。对不符合领照条件而产生的小区无照经营问题,应当主动向政府汇报,由政府牵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参加进行综合治理,以规范小区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该条法律既保护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同时也是尊重业主住改商的自主选择权,前提是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一、小区车库产权归属 (一)根据研究,未发现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作出明确的规定。但要判断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的地下车库的产权系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主要依据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作为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在小业主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指分摊面积)。 (二)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九条,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从而不进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另外,根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第七条,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应计入公用建筑空间。根据上述规定可见,无论部门规章还是地方性规定,都没有强制性规定地下车库应列为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如果地下车库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根据前段分析,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否则,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于开发商。 二、车库房产证怎么办理 (一)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二)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三)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五)需要的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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