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 (二)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合同法 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 双倍工资 。 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计算周期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双倍工资计算应以实发工资为基数,包括提成、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并不得低于统筹地区 最低工资标准 。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