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中惊现异物,消费者起诉要求赔偿 |
释义 | 消费者可通过投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受损,可要求销售者或生产者赔偿,并有权向相应责任方追偿。 法律分析 食品吃出异物后,消费者可以向食品监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行政部门投诉。除了投诉以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拓展延伸 食品安全事件引发消费者维权浪潮 近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和维权意识,导致了一股维权浪潮的兴起。消费者对于食品中惊现异物的情况感到愤怒和担忧,认为这严重威胁了他们的健康和权益。因此,大量消费者选择起诉并要求食品公司进行赔偿,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场维权浪潮不仅仅是对食品公司的警示,也是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集体呼声。消费者们希望通过维权行动,促使食品行业加强管理和监管,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结语 消费者在面对食品中出现异物的情况时,可以通过投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受到损害,有权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并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此外,对于因商品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消费者也可以向销售者和生产者要求赔偿。最近的维权浪潮反映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他们希望通过维权行动促使食品行业加强管理和监管,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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