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发生的担保费支出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第三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担保费支出,属于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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