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佛山换领异地身份证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佛山异地身份证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二、佛山异地身份证办理条件 允以受理: 1、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过二代身份证2、在办理地区稳定就学就业及居住3、身份证有效期已满或证件损坏、丢失。 不允受理: 1、首次申领身份证 2、与公安机关信息不一致 3、相貌差异大且未登记指纹无法确认身份的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在国家信用平台有不良记录等情况,申请人应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期满,只需带上旧身份证原件即可 2、丢失补领,则需要提供社保卡、驾照之类的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任一 3、居民户口本 4、当地稳定就学就业及居住的有效证件任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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