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门处理债务的公司是真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解债公司的存在是不合法的,首先,工商注册范围没有解债项目,解债公司是严禁注册的。 目前我国法律有关解债公司的规定,最早是1993年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 其中明确要求各机关立即停止注册这类公司,对已经注册的也应立即停止相关业务。其次,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员会也联合发文禁止以讨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权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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