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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及法律规定
释义
    定金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可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适用于各种合同。订金不具备担保功能,只是履行债务的资金一部分,违约时需退还。适用于金钱给付的合同。
    法律分析
    定金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定金的给付本身属于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
    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主要为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一部分,如发生违约,导致解除合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且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拓展延伸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及法律规定:保障消费者权益,防范经济纠纷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于其支付时间和返还条件。定金通常是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一部分款项,用于确认交易意向,一旦交易达成,定金不予退还。而订金是指预订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款项,一般在交易完成后会抵扣最终支付金额。法律对定金和订金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防范经济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家应明确约定定金和订金的支付方式、金额以及退还条件,同时消费者也要了解自身权益,合理选择支付方式,并保留相关交易凭证。如若发生纠纷,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确保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别和规定。定金具有债的担保功能,一旦支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作用,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则是为一方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一部分,发生违约时需如数退还,仅适用于金钱的给付合同。消费者和商家在支付定金或订金时,应明确支付方式、金额和退还条件,保留相关交易凭证,以维护自身权益。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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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