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是 |
释义 |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如下: 1、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建立在物业服务合同之上的契约关系,双方为服务者和被服务者; 2、物业公司是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聘用的管理小区日常管理实务的公司,如小区的治安、环境卫生等,属于有偿服务; 3、业主委员会属于业主组成的管理组织,主要负责监督和管理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应如何应对业主委员会,分析如下: 1、要配合而非阻挠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作为服务者,物业公司无权干涉、阻挠业主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应当顺应政策环境,换个角度思考问题,配合和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看做是物业公司与业主实现更良好沟通的平台; 2、要从业主委员会筹备之初即入手:如果物业公司从一开始就积极配合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么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双方相对也能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有利于物业公司顺利开展物业服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属于群众自治组织,筹备阶段会面临各种困难,尤其是经费的困难,物业公司如果此时能够伸出援手,必能赢的筹备组的好感,为今后的相互理解和配合打下良好的基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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