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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冲红已抵扣的发票需要收回吗?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方在购买方已认证的情况下,不需要收回发票,而是将红字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交给购买方。未认证的发票需要收回。
    法律分析
    购买方已认证发票冲红,销售方不需要将发票收回,红字发票开好后把抵扣联和发票联交给购买方。未认证的发票需要收回。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拓展延伸
    冲红发票的收回规定及操作流程
    根据相关规定,冲红发票的收回是指已经抵扣的发票由购方退回销方,以取消抵扣凭证的一种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首先,购方需向销方提出发票收回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销方在核实后,办理发票冲红手续,并在发票上标注冲红字样。接下来,销方将冲红发票退回给购方,购方收到冲红发票后,需及时更新会计凭证和报税记录。同时,购方还需向税务部门进行相关申报和备案。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操作前咨询专业人士或税务部门的指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对于已经认证的发票冲红,销售方不需要收回,而是将抵扣联和发票联交给购买方。未认证的发票则需要收回。冲红发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购方向销方提出发票收回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销方核实后办理冲红手续,并将冲红发票退回给购方。购方收到冲红发票后,需及时更新会计凭证和报税记录,并向税务部门进行相关申报和备案。操作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税务部门的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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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6: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