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经办人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社保经办人变更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2、外来人员取得本市户口变更身份应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3、个人户籍信息变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且在户籍簿上有变更记载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户籍信息变动在户籍簿无变更记载的,提供公安局出具的户籍信息变更证明; 4、参保人属于首次参保且由于参保单位录入错误而造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变更,需提供单位情况说明; 5、一代证换发二代证的正常升位而发生的变更,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件; 6、港澳台外籍人员由于换发证件而引起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需要提供新、旧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个体工商户无公章的还应提供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办理流程: 1、申领人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前往合作银行办理申领社保卡即可; 2、申领人告知合作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剩下的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完成制卡之后,还需要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激活; 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综上所述,户籍地变更不会对社保缴纳产生影响,但建议公民尽快办理社会资料变更,避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候发现户籍地址跟身份证地址不一致影响到业务办理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