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政工程营业执照范围 |
释义 | 1、市政工程公司经营范围为隶属企业承揽业务服务,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品)、石材,灯具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市政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土石方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装饰装潢工程施工;房屋拆迁;建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市政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市政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给水厂污水处理工程、管道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市政工程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名义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务。 6、市政工程公司经营范围施工:道路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河道疏浚工程;机械设备出租及租赁;建筑装潢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条件有:公司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章程、法定代表人、资产和经营范围等。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条件对于营业执照的办理条件,其实并没有什么要求,最主要的一条进行依法登记。如果没有进行登记的,那么就不能够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拟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含有应当经过行政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因行政许可被吊销、撤销或者期限届满不得再从事该项经营活动的,应当自行政许可被吊销、撤销或者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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