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其基本条件如下:(1)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专以上学历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招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比原规定缩小了年龄段,原规定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条 依照法律规定应服兵役的公民,经初步审查符合下列征集条件的,为应征公民: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法律规定的征集年龄; (四)具备履行军队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文化程度等;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征集公民服现役的具体条件由国防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