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是什么? |
释义 | 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或核准采用中央结算公司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和债券柜台业务中心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的企业债券。中央结算公司采用一级托管方式和两级托管方式相结合的托管体制办理债券的登记托管业务。一级托管方式,是指债券持有人以自己的名义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一级托管账户并托管其持有的债券的托管账户体制;两级托管方式,是指债券持有人以自己的名义在二级托管人处开立二级托管账户托管其持有债券,和二级托管人以名义持有人的名义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代理总账户托管其所有二级托管的债券的托管账户体制。 一、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发售和托管程序是怎样的? 债券获准发行并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体系中办理登记托管的,债券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向中央结算公司出示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债券发行的批文原件,中央结算公司留存该批文复印件;债券主承销商同时应将本期债券发行章程、经发行人确认的包含各自承销、分销债券额度的债券承销商、分销商名单以及承担债券柜台销售业务的营业部门名单制表签章提交中央结算公司。 债券发行人应与中央结算公司签订《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托管及代理兑付协议书》,就委托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发行登记、托管和转托管、债权管理、代理本息兑付和付息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收费等事宜签署协议。 债券分销或柜台销售前,中央结算公司依据发行人确认的有效发行证明文件,编制债券代码在簿记系统进行债券券种注册,并根据发行人确认的承销额度在债券承销商的自营托管账户中登记其承销的债券数额。 债券分销期间,投资人认购债券后,债券承销商应根据投资人的不同账户类别办理相应分销过户手续,属于一级托管的,向中央结算公司发送分销指令,中央结算公司逐笔办理分销过户;属于二级托管的,二级托管人直接通过其柜台系统在投资人二级托管账户中记载,日终按规定格式向中央结算公司中心系统发送明细数据和汇总数据,簿记系统据以办理承销商自营托管账户和代理总账户之间的分销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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