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人可以根据投保人的健康状况和风险情况,对投保申请进行审查,并在保险合同中对风险进行约定。如果保险人在审查时发现投保人有麻痹性瘫痪等既往病史,可以选择不予承保或者选择对该风险进行特别约定。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人可以根据投保人的健康状况和风险情况,对投保申请进行审查。保险人对投保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有核实责任。 2.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对投保人提供的健康告知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投保人有不符合承保条件或者不符合投保条件的情形,可以拒绝承保或者提出特别约定。 3. 《保险合同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经双方当事人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完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保险人在审查时可以选择不予承保或者对风险进行特别约定。投保人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内容,了解自己所投保的保险产品的具体保障范围和责任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