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要求员工做其他工作
释义
    虽然说去工作的时候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员工是可以不做跟本职工作不相关的事情的,但是每个地方都是不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来的,领导给安排点其他的工作也是合情合理的。
    一、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员工没有出现过错,公司进行裁员的,都是要给予一定的赔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里面对于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来说,可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形进行补偿。
    一般来说,经济补偿都是按照劳动者在一个公司里边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补偿,如果该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那么他就能收到以一个月工资为标准的补偿金,如果其已工作两年,那么就将获得两个月的工资为补偿金,以此类推。
    而如果一个员工在该公司工作已经满了六个月,但是还不足一年的情况下,也是会按照一年来计算,如果该员工连六个月都不到的话,那么公司只需要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一个员工的月工资已经是这个公司所在地公布的上年度本地职工的月工资的三倍及其以上的话,那么在支付赔偿的时候,也是要按照该员工每月能获得实际工资进行补偿,但是一般这种补偿最长不会超过十二年。
    还有一种情况则是公司在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就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那么依照相关规定该公司需要给劳动者两倍赔偿金。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同是否是规范化标准合同以及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劳动合同大多都是规范化的标准劳动合同,也有的公司是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但是不管是规范化的或者是自行拟定的,都跑不出法律的范畴,超出了法律范畴,即使是签了合同,合同也是无效的,公司是要相应承担责任的,因为是公司本身拟定的合同不合法才导致合同无效,所以责任在于公司不在员工。所以员工对于该方面问题不必太过于担心。无论是规范化合同还是自行拟定合同,员工均可以签署而不必去担心责任的问题。
    2、合同中的岗位定位问题:很多公司投机取巧会在合同里面改变岗位称呼,比如说:该人员是管理类人员,但是公司却在合同里写明是操作类人员。虽然待遇不变,但是这种做法对于员工来说是有风险的。对于公司却是百利而无一害。所以员工签署合同是务必看清岗位名称,如果有异议务必当场提出改正后方可签字。
    3、合同中的底薪问题:很多公司在合同中会把市最低工资作为底薪,但是对于底薪(面试时的约定最低底薪)高于最低工资人员来说,这种情况下就不可以按最低工资来签订合同了。必须及时改正后再签。因为底薪会涉及到你以后工作中很多问题,尤其是你的收入会有很大影响。
    4、在合同中对于病假工资进行约定。很多公司按照常规做法不会在合同中对病假工资做规定,这样一来公司就完全可以按照不低于市最低工资的80%来支付病假工资。这个对于员工来说是不利的。所以员工最好在签订合同时协商好病假工资支付办法然后写入到合同中。对于员工就比较有利了。
    5、合同中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问题:很多公司会在合同里明确公司员工需要服从公司的岗位调动。该项规定可能会涉及到以后工作中的岗位调整问题。员工需要看清楚岗位调动的条件,不能够因为岗位调整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6、合同签订时间问题: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必须在一个月内与新入职员工前段时间合同,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则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该要求最好是在离职时提出来,因为在职时提出来可能会影响你的工作)。
    三、饭店扣员工餐损费合理吗
    那要看当时去饭店上班是怎么签署的合同,如果合同是包吃包住,那饭店就不能扣的餐损费,如果不包吃,那他按照员工内部价格收取的餐损费,也是正当的不包吃,工作完总要在外面买起吃吧,所以适当扣点就餐费,也是合情合理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7:3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