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机关按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按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时人的陈述和申诉;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2 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