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以企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的规模为划分依据,将不同行业企业划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四类。 以工业企业为例,小型工业企业是指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微型工业企业是指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另外,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划型是对于小微企业不同含义的一种要求。创业者需要区分小型微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法律意义,正确利用国家政策进行相关费用的减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第二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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