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是否可以买卖房屋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是否可以买卖房屋 1、房屋租赁合同期间,进行房屋买卖是可以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且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的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租赁房屋的起止日期和交房日期,以及如有续租行为需要提前多久向出租方提出要求并签署续租协议,都需要在租房合同上填写清楚。 2.需要注意每月的租金是多少,租金是月付、季付、半年付还是年付,支付方式是现金、转账、还是银行汇款等,支付日期是哪天,要确保在该日期前交付足额的租金,以免违约。 3.签合同时,要将押金数额、退还条件及时间约定清晰,避免合同到期出现财务纠纷。租房过程中还会牵扯到一些其他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水、电、燃气、暖气、物业、车位、电视及网费,均由租客承担,房屋维修费由业主承担,最终以双方协商结果为准并落实到合同上。 4.在租赁期内,房屋内设施若是自然损耗,租客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或经出租人同意,租客可代为修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若因维修导致租客不能正常居住的,可以约定相应的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若因租客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设施发生损坏的,租客应当负责维修或者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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