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办理过户需要的手续和证件是: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车辆过户后车牌保留1年。 车牌的作用是: 1、对各车辆进行编号与信息登记; 2、可以了解车辆的所属地区; 3、根据车牌可查到车主以及车辆的登记信息。 车牌号的类型: 1、白色代表军牌、警牌; 2、蓝色代表普通7座以下的小型车; 3、黄色代表普通的大型车辆; 4、黑色代表外企车牌。 法律依据 第二十六条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