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质量问题有哪些 |
释义 | (一)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仍然严重 1.农用化学物质污染 导致食品不安全的农用化学物质包括农药、化肥、激素(动、植物生长调节剂)以及兽药等。 2.工业污染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工业化的加剧,农业环境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工业三废的排放成为农业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工业对农业环境的污染主要包括土壤污染(包括重金属、非金属如氟化物等、有机物如多氯联苯等)、水源污染(藻类毒素、贝类毒素等)和大气污染。 (二)食品加工环节中假冒伪劣问题突出 食品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非食用原料、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或个人,安全卫生意识、法律意识薄弱,为降低生产成本,牟取暴利,在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非食用原料,违规使用防腐剂、增白剂、改良剂等,为食品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有的食品生产企业或个人使用劣质原料生产食品,使其失去其应有的属性。 (三)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 一是为数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溯源管理难,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严重危害公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四)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微生物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问题十分突出。近年来,我国卫生部每年接到食物中毒报告数百起,涉及数千人发病,百余人死亡;除意外事故外,大部分均是致病菌生物引起的。我国食品污染物监测网数据显示,**氏菌等3种致病菌检测阳性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给公共卫生安全埋下隐患。 (五)疫病、生物性污染 动物性食品是人类膳食的主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世界各地流行的动物疫病也是造成食品质量安全的一大隐患。口蹄疫、疯牛病、禽流感均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另外,海洋中寄生吸虫及其他寄生虫等生物性污染也已引起人们的重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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