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不存在免征、抵扣等情形的, 工资 个税 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 ”-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扣除数):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适用税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条文最后附件里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 个人所得税 :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 法规 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