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遗产管理人制度是什么? |
释义 | 一、遗产管理人的产生:(一)由遗嘱执行人担任一般情形下,继承开始后,由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二)由继承人推选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三)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四)由民政部门或村委会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虽然有继承人但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五)由法院指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 二、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三、遗产管理人的责任:遗产管理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四、遗产管理人的报酬: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遗产管理人应履行什么职责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以下这些职责: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遗产管理人造成遗产损失的需要赔偿吗 继承开始的,应当依法确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只有遗产管理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遗产损失的,才需要赔偿;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遗产管理人的指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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