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对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致伤。根据《民法典》,赔偿金额可协商解决,责任较大的一方应承担更多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协商解决,责任比较大的一方出的赔偿要比较多。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对动物致人损伤案件是实行“无过错原则”的归责原则:即使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任何过错,只要他不能证明受害人的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或是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始终难辞其责。 “此事也不存在有第三人逗引、伤害狼狗的行为。”因为《民法典》只是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未规定这是直接致伤造成的还是间接致伤造成的。既然法律未作严格的区分,就不应当简单地理解《民法典》中“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中的“造成”仅限定为直接咬伤、抓伤等直接致伤的造成。 结语 在动物致人损伤案件中,我国实行了无过错原则的归责原则。即使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没有过错,只要他们不能证明受害人的损害是由受害人自身或第三方的过错造成的,他们将始终难辞其责。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协商解决,责任较大的一方应承担较多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论是直接致伤还是间接致伤。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并进行合理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