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一人有限公司需要几个人 |
释义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股东就可以注册公司。一人有限公司为一个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为2—50人。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分为两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法定股东人数必须是2个以上50个以下。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不受股东人数必须2个以上50个以下的限制。 一、一人有限公司成立的所需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在设立时,除要求具备设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所应当具备的五种条件外,还特别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物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最低注册资本人民币十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的条件,使得公民在公司注册时需要一次性投入实有资金量远大于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所需; (二)每年要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严格财务审计的条件,无疑会加大公司的经常性财务审计支出,且对公司的财务保障的外在监督提出了比有限责任公司更高的审核要求; (三)公司设立人只能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在客观上影响了投资人今后单人投资经营的进一步发展; (四)在公司资金使用上要求同股东个人其它资金严格分离,否则将为公司负债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使得由于公司财务缺陷导致投资人可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风险大幅度增加。 二、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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