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著作人身权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修改权、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翻译权、广播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