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要精神损害赔偿吗 |
释义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婚姻关系中,一方的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仅会给无辜一方带来物质损失,还会带来心理创伤。因此,应当责令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老公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一方可以多分。 二、产后离婚赔偿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离婚后赔偿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的物质损害,以及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提出赔偿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 三、被家暴后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被家暴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过错方当事人赔偿相应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因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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