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继承房产和配偶有关系吗?
释义
    继承房产和配偶是否有关系看情况。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个人继承所获得的房产也属于共同财产,就会与配偶有关系。配偶对继承的房产享有财产权。但是如果遗嘱中表明该房产只由一方继承就属于个人财产,就没关系。
    一、夫妻一方死亡房产怎么继承
    1、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发生继承的只是去世一方所享有的部分,也就是二分之一的房产发生了继承,这部分会由继承权人共同参与继承分配,另外二分之一是归夫妻另一方个人所有的,不参与继承;
    2、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房产作为整个继承财产进行法定继承。而现任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有遗嘱或遗赠,则按照遗嘱或遗赠继承。具体如下:
    (1)在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遗嘱的情况下。
    按照我国现行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自然人死亡并留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因此,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赠与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时,那么只需要现存配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包括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在内的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2)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情况下。
    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所有人之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任意一方均有权力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的财产,当然也就包括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因此,当发生此类情况时,由于房屋作为不动产所具有的不可分割的属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期望得到全部房产并办理过户的继承人或者是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遗赠人进行协商处理确定房屋的具体归属。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双方各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和已故一方的遗嘱以及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可以平均分配。因此,已故的一方也同时拥有对房屋一半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我国现行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现存的配偶和已故一方的父母、子女在内的亲属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已故一方的遗产。在这其中,现存的配偶有权利分得四分之一的房产,余下的房产则可由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但是,同样由于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房屋的具体归属权需要进行协商,确定具体归属,其他同意放弃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房屋折价款得到补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各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协议,协同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书,按照规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
    2、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2)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
    只有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儿媳是否有权分割老人房产
    离婚儿媳是否有权分割房产,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如果房屋属于公婆拥有的不动产的,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婆死亡的,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其配偶所继承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此时可以进行分割;
    3、如果公婆死亡,有明确约定房产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可以进行分割。
    房产的分割一般需要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的房产有不同的分割方法,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从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并且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三、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是否要算遗嘱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是否需要遗嘱,要看独生子女父母长辈是否健在而决定。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只有独生子女一个人在世的,是可以不用立遗嘱的;
    如果有两个人以上在世的,因为所有人皆有继承权,如果子女想要继承房产,是需要经过其他继承人同意的,这个时候如要继承房产,是需要遗嘱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3:5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