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者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威胁他人属于违反治安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为人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