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我要起诉,怎么办 |
释义 | 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要搜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调解无效后就会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破裂。 即使对方拒绝出庭的,只要人民法院按照程序规定,向对方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到了开庭时间,被告不到庭应诉,人民法院依法会缺席审理、宣判。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要多久 一方不同意离婚不可以拖延。只要对方能够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且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就会判决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 二、丈夫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丈夫提出离婚的,如果女方也想离婚,则只要积极应诉配合审理即可,只要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女方不想离婚的,就需要搜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而且要注意夫妻共同财产的动向,防止对方偷偷转移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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