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时如何处理婚前债务 离婚时处理婚前债务方式是: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是由一方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前财产可以私自转给他人吗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按照《民法典》,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转赠不转赠均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只要出于自己的真实意志在法律层面考虑均可以自由处分。但建议从稳定夫妻关系的角度考虑与衡量,最好与配偶商量着来。 三、婚前财产怎么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如下: 1.公证申请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并依法对提交的公证材料进行审查; 3.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