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转移条件 |
释义 | 一、公积金转移条件 1、公积金转移条件,具体如下: (1)如果是离职提取,必要离职满2年才可以提取,除非通过买房、贷款等方式提权,否则可以转到新单位,而且公积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2)若职工调出本市,须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帐号、驴行名称,管理部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 (3)若职工所调入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或者职工尚未在调入单位开立公积金帐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封存在原单位的帐户内。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3、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购房合同; 4、若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5、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户口簿或其他家庭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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