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数租的情况下怎样确定承租人? |
释义 | 一方数租的,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先享有承租权;没有人先行占有的,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一方先享有承租权;也没有办理合同备案登记的,先签订合同的一方享有先行承租权。 一、个人和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个人和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出租人是否有对房屋出租的权利以及出租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需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房屋的房产证等房屋基本信息,证实房屋的合法性; 3、租赁期限,以及房租的数额和给付的方式; 4、是否允许转租; 5、房屋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 6、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二、名下有房子算是拥有使用权吗 使用权房子不算名下有房产。使用权房子一般只租赁房屋或者公租房。使用权房房,是指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三、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继承问题 从法律上讲,作为国家及单位给予的福利待遇,公房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首先个人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留给任何人。其次,公房的承租权也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公有住房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公房制度中,虽然涉及到对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但该项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承租人只享有自己居住的权利,而没有处分该房产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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