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享受。学籍应填写的是户口本上的地址: 1、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应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的户籍地址,应以本人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学籍住址,应该根据该地址填列; 3、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事先咨询孩子就读学校的班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