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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票配资协议合法吗
释义
    股票配资是否合法,法律上并没有对股票配资这一行为做明确的法律规范。配资时签署的合同是自然人跟自然人或者法人签署的,在整个的配资合同上不会出现任何的股票配资公司的字眼。而国家规定自然人与自然人、自然人与法人之间都是可以产生借贷关系的,他们之间签署的合同也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所以从这一点上来看,股票配资是具有一定的合法性的。
    一、怎样开资金合法证明
    出资证明书所载事项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即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的名称。公司名称不仅仅是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而且也是公司出资证明书是何种公司的证明,一旦出现纠纷,就难以解决。所以,出资证明书必须记载公司的名称,有利于股东行使股东权,主张股东权益,有利于公司对股东的管理。
    (二)公司登记日期。公司登记日期即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的日期,从公司的登记日期起,公司的股东就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如果没有公司登记日期,就难以表明股东的行使股东权的日期。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注册资本,股东便可清楚其出资额所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便于掌握其在公司权益分配中所应享有的份额。以便于行使自己的股东权。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票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记名股票须将股东的姓名记载于股票之上,而无记名股票则无须将股东的姓名记载于股票之上。而出资证明书则必须将股东的姓名记载于出资证明书之上。出资证明书主要作用就在于表明股东权的大小,同时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是一种资合和人合相结合的公司,但是,更重于人的因素,如果一旦产生纠纷,出资证明书上没有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就可能引起诉讼的困难,不利于保护股东或者债权人的利益。因而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则为出资证明书的最主要的内容。
    二、公司法股东借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按照股东的类型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借款股东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在2015年9月1日以前,我国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就是说公司不得借款给法人股东。但2015年6月份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相互之间可以拆借资金。因此,如果法人股东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借款的,该借款行为合法有效。
    第二种情形是自然人股东。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并未禁止自然人股东向其所投资的公司借款,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持肯定态度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该自然人股东同时具有董事或高管资格的,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禁止公司向其提供借款。具体到上述借款合同,股东甲是自然人股东,也并非高管或董事,其与公司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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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3: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