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脑中风后遗症,是否存在消费者权益受损?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机构,在理赔时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遭受脑中风后遗症,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将极大地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根据保险合同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被保险人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保险人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脑中风后遗症的保险赔偿责任,消费者可以依据保险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法律依据: 保险合同法第七十六条:“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法第七十八条:“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进行核定,并依照核定结果支付保险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提出保险金给付请求的,保险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核定给付。” 总之,保险公司拒赔脑中风后遗症的保险赔偿责任,是一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依据保险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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