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5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执行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政策,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30%增发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元。补贴标准可适时调整。残疾人申领两项补贴需由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审核表,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